关于提醒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的公告

   日期:2023-03-1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浏览:338     评论:0    
核心提示: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东海县泽翔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东海县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打赏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